您现在的位置: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文章正文 最新消息:  2009年福建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   2009年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第二次网上校对计划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07年招生录取分数线   浙江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2008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   浙江师范大学2008年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   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专升本考试加分名单公示   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计划   2009年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09年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整理自:2exam.com 2009-5-10 23:04:40

2009年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湖州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湖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公办学校, 校址在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市内文教区)。

第三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湖州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机 构

第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2009年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计划及批次

第七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2009年学校在全国十四个省招收2600名学生,其中本科生2350人,专科生250人。

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各专业招生批次如下:本科各专业在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招生;专科专业在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第三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所有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 取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

五、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八、本科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达到60分(或总分的40%);文理科达到65分(或总分的43%);英语、日语专业达到100分(或总分的67%);小学教育(英语)专业达到90分(或总分的60%)。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九、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江苏、安徽、福建、湖南等省的艺术类及山东省的音乐类招生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其他省份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本人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体育统考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按照各省录取办法执行。

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定向就业招生:经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批准,受宁波市人民政府、湖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舟山市人民政府委托,我校为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培养临床医学(社区医学)专科专业定向就业生。考生参加全省统考,按以市为范围的户籍所在地生源定向招生,该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理科第三批提前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的基础上,还需要与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按照户籍、志愿和考试成绩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生毕业后,到所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
    十二、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十三、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湖州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

十四、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贷学金政策

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2009级新生学费标准:本科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仍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省核定我校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师范类:文科、理科、体育类专业36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非师范类:文理科各专业396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生收费按专业基本注册学费和选课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专科各专业按照学年制收费,师范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非师范类各专业每生每学年3960元。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采取后勤社会化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900元。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政策。

第六章  咨 询

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的接待工作。招生就业处从2009年4月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电话号码:0572-2321128(兼传真)。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www.hutc.zj.cn 招生就业网可查询有关招生及专业信息。E-mail:zsb@hutc.zj.cm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2009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9中国大学自然科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哲学20强
    ·2009中国大学医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文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社会科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农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历史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理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经济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教育学60强
    ·2009中国大学管理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工学100强
    ·2009年中国大学经济学100强高校名单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西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陕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甘肃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青海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宁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新疆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北京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天津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河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吉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内蒙古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山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辽宁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上海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江苏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安徽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福建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江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山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河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湖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湖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广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广西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名
    ·海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重庆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名
    ·四川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贵州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云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2009年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试
    ·2009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增教育部控制高职高
    ·山西省2009年高职高专新增、改造、撤销专
    ·江苏民办高校名单
    ·上海市民办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名单
    ·吉林省民办高校名单
    ·辽宁省民办高校名单
    ·内蒙古民办高校名单
    ·山西省民办高校名单
    ·河北地区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全国各地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军事院校(对地方招生)排名榜前十名
    ·普通高校农业类院校名单网址
    ·普通高校政法类院校名单网址
    ·医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电子信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财经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
    ·中国校友会网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汇总
    ·2009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政治家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长江学者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校友榜
    ·2009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科学贡献力排行榜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
    ·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强
    ·200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隆重发布